湖南石化職院關于組織申報
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jù)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見附件1、2),學校組織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共包括兩大類項目,具體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分為課程育人、科研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網(wǎng)絡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資助育人、組織育人十個類型。具體建設標準和內容詳見《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建設標準(試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3)。
1.申報范圍。根據(jù)《關于征集“十大”育人示范案例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0〕14號)精神,今年立項建設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應從2020年已征集的“十大”育人案例中遴選。各高校有申報意向者需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和《關于實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的意見》總體要求,結合工作和前期報送“十大”育人案例實際,提交項目申請,在校內組織初審并公示一周后,統(tǒng)一推薦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已獲教育部和我省立項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包括直接相關的工作內容),不得重復申報。因教育廳對課程思政項目已有專門的部署,故此通知中“課程育人”類型的精品項目,應從思政課程中予以遴選。
2.申報數(shù)量。我校十個類型項目可申報1項。
(二)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即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隊伍建設項目,分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隊伍建設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優(yōu)秀團隊建設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師工作室建設項目三個類型。具體建設標準和內容詳見《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隊伍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支持對象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專職輔導員(含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含黨政干部和共青團干部、網(wǎng)絡文化建設管理干部等人員)三種身份。
1.實行限額申報。“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我校可申報3項,申報類型和身份均不得重復。已獲教育部和省立項支持的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隊伍建設項目主要支持對象、團隊負責人、主持人等,不得申報2021年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
2.嚴格審核把關。各高校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對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隊伍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嚴把人選質量條件,統(tǒng)籌申報類型和身份,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人選推薦材料應在校內公示一周,公示如有異議,高校要認真組織調查,有關異議材料及調查結論隨推薦材料一并報送。高校黨委應嚴格掌握人選的政治標準和師德表現(xiàn),對所有推薦人選研究提出書面意見。對于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或出具虛假材料,不能認真履行推薦職責的高校,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
二、申報要求和時間
請有意申報的老師在2021年6月1日之前,填寫好相應申報材料(見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申報材料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申報書》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匯總表》,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申報材料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建設項目申報書》或《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優(yōu)秀團隊建設項目申報書》或《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以及《湖南省高校優(yōu)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項目匯總表》。將電子文檔發(fā)至謝暢釘釘,同時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六份,統(tǒng)一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用牛皮紙檔案袋裝好(每一個具體項目一袋,袋子正面貼申請書封面),交至德育創(chuàng)新發(fā)展研究中心617謝暢,逾期將不予受理。
附件1: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
附件2: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申報說明
附件3:關于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資料匯編
德育創(chuàng)新發(fā)展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關于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申報說明.doc
附件3:關于2021年培育建設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資料匯編.docx